XSJY722-C0500-2008-008班级公物管理规定
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班级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特制定各班级公物管理规定:
1、各班公物管理责任人为各班主任老师。
2、各班级配置的物品有:初三:投影仪,电动投影屏幕,实物展台,多媒体操作台;讲课桌,黑板,学生桌,学生凳,拖布,水桶,笤帚,扫帚等,
(1) 贵重物品如:投影仪,电动投影屏幕,实物展台,多媒体操作台,黑板,讲课桌,学生桌,学生凳等每学期学校统一检测维修一次,多媒体系统严禁学生随意操作和激烈碰撞。其他物品严禁乱动乱贴乱刻乱画。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的由班主任报请总务处,总务处再报请学校领导统一安排维修,若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学校不负责维修、更换的有关费用,由班主任直接负责。
(2)为适应电化教学,任课教师要熟练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时爱护设备,规范操作。任课教师在使用前应首先与班主任联系,使用完后关闭电源,将设备和线路恢复原状。
(3)其他配备的打扫卫生的工具有班主任安排到位,指定专人负责,严禁学生擅自改变使用途径,学生故意毁坏的由班主任老师协调家长解决赔偿问题。
3、晴好天气冬天八点,夏天7点以及课间操和体育课等课外活动时间段,班级依然出现长明灯现象的直接计入六颗星管理中。
4、放学、周末、假期等时间段发现窗户、门窗未关闭的,学校在公开场合将对其班级点名批评,并记入行政值班纪录中按照六颗星细则给于相应的扣分。
5、期末检查教室桌面、墙面、对应的走廊以及相关卫生区墙面等污损、破坏严重的,加上其他物品消耗记录由总务处统计后按照排名汇总政教处直接纳入优秀班级评选中。
无锡市张泾中学
2007.02